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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零管理費”噱頭 拒絕“零管理費”噱頭

2015-11-04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譚紅波

只要是關于“公益零成本”(也稱“零管理費”)的話題,總能夠讓沉寂冷清的公益圈沸沸揚揚好幾天,足以見得這個話題是多么能夠刺痛每個公益人的內心。然而,不管這個話題的主題詞本身就多么不合邏輯且經不住推敲,還是知名的馮校長幾乎連國慶長假都沒休息每天來一篇駁斥檄文,這些依然都無法阻擋住某些機構時不時地跳出來炫耀自己“‘零管理費’,接收的捐款百分之百都用于公益慈善活動”。那么為什么某些機構總愛津津樂道“零管理費”,而且還反以為榮、為傲呢?根據他們自己的解釋,其實也并沒真正做到“零管理費”,只是將管理費通過某些自我消化的手段轉嫁到了其他地方而已。所以他們其實是明知“零管理費”是個偽命題,但還對外如此宣稱,有意而為之。

活生生造出“零管理費”這個詞并四處宣揚,原始的動機是為了迎合捐贈人,吸引到更多的捐款。最開始,大家對公益有一些誤會,認為公益就是無償,就是純粹的利他,如果在公益行為中因為利己而談錢就有褻瀆這一“神圣”、“高尚”行為之嫌。所以一般公眾都期待自己的捐款能夠全部、直接用于公益慈善活動的受助者,而不希望這份愛心在傳遞的過程中有任何消耗(公眾為什么會有這種不符合實際、完美理想化的期待,背后另外有深層的原因,暫且不來探討)。因為摸透了公眾的這一心理需求,部分機構為了能夠吸引到更多的資金支持,就生硬地造出了“零管理費”這個典型具有中國特色的詞,并且對外宣揚,他們是“零管理費”,會將捐款百分之百用到受助者身上,不會有一分一毫的“截留”或“提取”。在這種事情面前,善良的國人一般都不會太過深究,而是感覺撿了個大便宜,給這樣的機構大大的點贊、捐款。于是,誤會就這么形成了,大家認為公益是可以沒有成本的,捐款是可以一滴不漏地直接用于受助者的。如果那些無法通過其他渠道消化運作和管理成本的機構有一天實在是生存不下去了,怯怯地站出來說需要成本、需要管理費,憤怒、善良的人們肯定接受不了,各種指責也就隨之而來。

站出來說自己“零管理費”的基本都是有強有力經濟后盾作支撐的機構。正因如此,這樣的機構有話語權優(yōu)勢,在心理上有優(yōu)越感,行事方法上強勢粗暴、目中無人,而且,他們所有話語和行為都只是單純地從自己機構利益出發(fā)。所以為了能夠最大限度地獲得外來支持,不惜移花接木,罔顧事實和行業(yè)健康長遠發(fā)展,利用公眾的心理期待制造出獨特、不一樣的“零管理費”形象來迎合、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

這幾年,“零管理費”開始受到質疑,尤其是受到公益行業(yè)的唾棄,可是依然還是動不動就會死灰復燃,最主要還是因為大家對公益的誤會沒有徹底消除。

從國家層面,相關制度的錯誤引導遲遲得不到改善。某條例不區(qū)分任何實際情況,一刀切規(guī)定機構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盡管后來有文件做了一些變通性的規(guī)定,但變通的標準不明確,裁判權把握在強勢的相關監(jiān)管部門手中,因此其實際意義并不大。還有關于公益機構“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等規(guī)定。相關的政策制度是推動行業(yè)發(fā)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引導輿論和公眾行為的風向標,這種明顯有違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制度和規(guī)定不加以改進或廢除,是不可能完全消除“零管理費”這種認識誤區(qū)的。

其次,人們對公益的認識需要回歸正常。這是老生常談的話題,公益慈善和商業(yè)市場的任何領域一樣,是一個普通且專業(yè)的職業(yè)門類,從事這個行業(yè)的工作,需要諸如辦公場地、辦公用品、差旅、人員工資等費用支出。大家不能苛刻地要求公益機構不能有成本的支出,不能有運作管理的費用。這些支出只要公開透明,合理合法,都應該被接受甚至被鼓勵。平常心對待公益行業(yè)發(fā)生的一切,這一點非常必要。

當然,作為這個行業(yè)內的機構而言,有責任也有義務引導行業(yè)健康持續(xù)發(fā)展,徹底將“零管理費”這個噱頭扔進歷史的垃圾桶。在公益這個生態(tài)圈里,不管是否具有強有力的經濟后盾,其讓人類社會更加美好的終極目標都是高度一致的。所以在一些基本問題面前,要有正確的是非觀,要做到客觀且實事求是,而不能為了自身短期的利益,蒙蔽欺騙公眾。如此只會飲鴆止渴,絲毫不會有利于行業(yè)和自身的長遠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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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零管理費”這個詞本身就存在矛盾,只要有管理,就一定會產生管理費用,這個管理費用不可能是零。

其次,宣稱“零管理費”的機構,其實無非是說機構、項目的管理費用不從普通捐贈人的捐款中提取,而是由某一企業(yè)或個人、志愿者專項承擔,但這決不可以說管理費用是零。

第三,“零管理費”是極少數機構為了迎合捐贈者希望捐款全部用于受助人的愿望而創(chuàng)造用來傳播的噱頭,沒有任何一個機構能夠做到“零管理費”。

第四,每一位捐贈人都應該明白,開展任何一個公益項目,無論成功與否,都肯定存在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合理合法、公開透明的前提下,捐贈人有權選擇捐或者不捐,捐多少。

第五,每一個公益慈善機構都應該不遺余力地采用新技術,運用創(chuàng)新的手段,提高項目管理水平,降低機構運營成本,不斷追求資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第六,任何一個公益慈善機構都有責任和義務對機構的運營管理費用進行負責任的、實事求是的宣傳,對外傳播真實的情況,促進整個行業(yè)的健康、持續(xù)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