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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再大也要拓展公益訴訟
2020年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將建立健全
基金會如何看待公募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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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nèi)容
2016年08月23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基金會如何看待公募的“春天”?

    2016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即將正式實施。根據(jù)規(guī)定,只要符合條件,慈善組織可以申請獲得公開募捐資格。公開募捐不再是少數(shù)慈善組織的“特權(quán)”。民間公益組織都可參與公開募捐,這是否意味著慈善組織公募的“春天”即將到來?對失去公募“特權(quán)”的慈善組織而言,這是否是一次強有力的沖擊?

    【08-09版】 ■封面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