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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公益新聞盤點

版面目錄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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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公益新聞盤點

第03版
年度盤點

第04版
主辦機構

第05版
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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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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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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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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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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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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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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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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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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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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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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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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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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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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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第21版
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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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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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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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企業(yè)

第25版
年度企業(yè)

第26版
年度企業(yè)

第27版
年度企業(yè)

第28版
年度企業(yè)

第29版
年度企業(yè)

第30版
年度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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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國公益企業(yè)

第32版
年度企業(yè)

新聞內容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2016年度公益新聞盤點

    2016年即將過去,這一年公益慈善領域發(fā)生了眾多值得載入史冊的事件:首部行業(yè)根本大法《慈善法》頒布實施,一系列配套法規(guī)陸續(xù)出臺;股權捐贈、大額捐贈不斷出現(xiàn);互聯(lián)網募捐平臺走向規(guī)范,公眾捐款成為常態(tài);公募權被放開,民非更名為社會服務機構……

    作為長期致力于“以報道促進公益行業(yè)發(fā)展”的行業(yè)媒體,《公益時報》始終關注著公益慈善領域發(fā)生的點滴變化,并用及時而有深度的新聞報道推動著行業(yè)的發(fā)展。

    值此年末之時,我們將全年的公益新聞大事進行匯總,以事件發(fā)生時間排序呈現(xiàn)給大家。我們還將從中評選出2016年度十大公益新聞,在2016中國公益年會上進行發(fā)布。

    1 

    全國救助尋親網正式上線

    1月1日,由民政部開發(fā)的全國救助尋親網正式上線,面向社會公開運行。該網站是為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發(fā)布尋親信息的網絡平臺,各地救助管理機構均可通過該網站發(fā)布尋親公告,便于尋親家庭查找走失的家人,幫助滯留受助人員早日回歸家庭。尋親終于有了官方網絡平臺。

    2

    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由申請改為確認

    1月下旬,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改由財政、稅務、民政等部門結合社會組織登記注冊、公益活動情況聯(lián)合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并以公告形式發(fā)布名單。

    3

    902萬留守兒童保護工作被納入國家戰(zhàn)略

    2月14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總體目標,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上升為國家戰(zhàn)略。民政部等27個部門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lián)席會議制度。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不滿16周歲的農村留守兒童數(shù)量為902萬人。留守兒童保護工作走向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全社會對留守兒童工作的重視程度極大提高。

    4

    公益性社會組織申領捐贈票據有明確規(guī)定

    2月,財政部、民政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公益性社會組織申領公益事業(yè)捐贈票據有關問題的通知》?!锻ㄖ访鞔_規(guī)定,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并從事公益事業(yè)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按照《公益事業(yè)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可以到同級財政部門申領公益事業(yè)捐贈票據。從事公益事業(yè)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難以申領捐贈票據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5

    《慈善法》及配套法規(guī)政策出臺

    3月16日,慈善事業(yè)的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被表決通過。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正式將《慈善法》予以公布,并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為配合《慈善法》的實施,社會組織三大條例相繼修訂并向社會征求意見;民政部制定了《慈善組織認定辦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關于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的規(guī)定》《公開募捐平臺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具體實施細則?!洞壬品ā芳捌渑涮追ㄒ?guī)政策的出臺塑造了慈善領域的基本運行規(guī)則,對于推進中國慈善事業(yè)的規(guī)范化發(fā)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6

    民政部公布多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

    從3月開始,民政部設立了曝光臺,陸續(xù)公布“離岸社團”“山寨社團”。截至目前共公布了13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被曝光的機構已經達到1000多家。民政等相關部門對“山寨社團”“離岸社團”的嚴管嚴罰,將提高違規(guī)違法成本,壓縮其生存空間,避免社會公眾上當受騙的同時,社會組織生存空間也得到了凈化。

    7

    馬化騰等企業(yè)家實施多筆大額捐贈

    4月,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zhí)行官馬化騰宣布,將捐出一億股騰訊股票注入正在籌建中的公益慈善基金;9月,重慶博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熊新翔捐資10.3億元設立“博恩教育發(fā)展基金”;10月,傳化集團股東徐傳化、徐冠巨、徐觀寶一致同意,捐出總價值30億的現(xiàn)金和有價證券,注入正在籌建中的傳化公益慈善基金會;12月,陳天橋、雒芊芊夫婦向加州理工學院捐贈1.15億美元。大額捐贈在一年內如此密集出現(xiàn),顯示出中國的富人群體經過多年摸索,其財富觀已經發(fā)生轉型。

    8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出臺

    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表決通過。11月,公安部發(fā)布《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登記和臨時活動備案辦事指南》;12月,《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活動領域和項目目錄、業(yè)務主管單位名錄》發(fā)布,為2017年1月1日該法正式實施奠定了基礎。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登記管理機關由民政部門改為公安部門,其代表處設立、臨時活動備案等都有了相關規(guī)范,尤其是與境內社會組織的合作方式也得到了明確。

    9

    第十三屆(2016)中國慈善榜在京發(fā)布

    4月28日,第十三屆(2016)中國慈善榜在京發(fā)布。本屆上榜慈善家共147位,合計捐贈52.63億元;上榜慈善企業(yè)349家,合計捐贈48.67億元。騰訊主要創(chuàng)始人、騰訊基金會發(fā)起人、武漢學院創(chuàng)辦人陳一丹以2.92億元的捐贈位列慈善家榜單首位,成為新一屆中國首善。

    10

    鏈家“守護失聯(lián)兒童”引發(fā)社會爭議

    5月,鏈家地產發(fā)布守護失聯(lián)兒童信息,宣布將與中國兒童失蹤預警平臺共同建立“失聯(lián)兒童守護站”。此事件引起眾多類似而不實的消息轉,輿論也從支持轉為質疑,并有多位警方官微對此表示反對。尋找失蹤兒童需要政府、社會組織、企業(yè)、公眾的參與,但如何參與需要完善的制度設計。